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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杭县档案馆档案利用指南

发布日期:2021.12.27        来源:上杭县档案馆

一、申请手续

1.我国公民持有身份证或工作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可以申请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

2.台、港、澳同胞和华侨如查阅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,可持本人回乡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直接到本馆申请利用相关开放档案;利用其它开放档案,须持大陆邀请单位或合作单位介绍信提前10个工作日向本馆预约。

3.外国人、外国组织持来华有效证件,由本省外事主管部门或同级以上组织介绍,提前10个工作日向本馆预约,可以利用本馆开放档案。

4.公民和组织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,须凭本组织或公民本人所在街道(乡、镇)以上组织的介绍信,到本馆办理申请手续,本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档案做出答复。

5.公民和组织利用本组织向本馆移交的未开放档案,须持盖有本组织一级印鉴的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。

6.公民利用未开放的档案,如属个人用于工龄、学籍或申报户籍等查证需要的,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利用相关档案。

7.编史修志等需大量长期、利用档案的,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馆提出申请。     

二、查档时间

周一至周五上午08:00 - 12:00  下午1430-1730(法定节假日除外,夏令时调整为 下午1500-1800

双休日预约查档请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

三、其他

  咨询热线:0597-3131068

  传真号码:0597-3810260

  网上查档:微信公众号 上杭县档案馆 微信号SHXDAJ,工作日24小时受理。       

  通讯地址:上杭县龙翔大道6 邮政编码:3642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