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,有关企业:
《上杭县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》已经上杭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4月15日
上杭县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
产业发展十条措施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闽政办发明电〔2020〕21号)和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》(龙政办〔2020〕51号)文件精神,现就进一步支持我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:
一、加快规划编制
加快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,将5G基础设施纳入县、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,将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审批、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
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、住建局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二、开放公共资源
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,在确保功能、保障安全、美观统一的前提下,加大政府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开放力度,包括办公楼、市政道路、绿化带、公共绿地、公园广场、公交站、客运站、校园、医院、景区、场馆以及高速公路、铁路等建筑、场所和各类杆塔设施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,并为后续运维保障提供通行便利。除配合5G基站建设必要的成本费用外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、运行、维护过程中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、协调费、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。
积极推动路灯杆、电力杆、交通信号杆、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、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合作,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。
各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,实行清单制管理,具体由铁塔上杭分公司定期梳理需协调的资源开放需求清单,报县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对应主管部门协调办理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
责任单位:县城市管理局、住建局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卫健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文体旅游局等县直有关部门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、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三、推进资源共享
充分发挥铁塔上杭分公司在通信基站建设中的主体作用,统筹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,实行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,整合利用路灯杆、信号杆、监控杆、电力杆、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,支持“一杆多用”;新建、改建道路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,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杆塔改造为智慧杆,促进5G快速布点。对重点工程、重点区域急需建立通信网络的,由铁塔上杭分公司牵头,在自愿的基础上协调基础电信企业,做好通信网络设施建设(包括临时通信设施),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需要。
牵头单位:县城市管理局、住建局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公安局、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部门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四、简化审批流程
简化规划、建设、土地、林业、交通、无线电、供电、市政等审批流程,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,对5G铁塔、管线、机房、机柜等审批办件,建立“一窗受理、联合勘察、并联审批、信息共享、限时办理、统一送达”机制,梳理和建立“一张表单”申请、“一套材料”办理,缩短审批时限,提高审批效率。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详见附件3。
牵头单位: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
责任单位:县政府办、城市管理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交通运输局、住建局、水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,上杭生态环境局,龙岩市上杭公路事业发展中心,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五、加强要素保障
1.加强用电保障。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,由转供电改直供电;各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,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。
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、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
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、城市管理局等县直有关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2.加强用地保障。对新建基站或需开展房建的5G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按程序办理规划、用地手续;对征迁基站、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,按专项规划进行新站选址和建设;对用地面积小、需多点分布的基站及附属设施等,采取配建方式建设。
牵头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六、推进创新应用
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、解决方案提供商沟通,共同指导和推动各行各业加大5G应用场景开发力度,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、智慧矿山、远程医疗、智慧教育、智慧旅游、智慧政务、车联网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、数字办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教育局、卫健局、公安局、城市管理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文体旅游局等县直有关部门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七、培育5G产业
积极推进5G智能传感器、光通信设备、全制式多通道射频单元、小基站和微基站、有源阵列天线、分布式系统以及智能终端、5G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产品开发,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。推动设立智慧杆产业联盟,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,争取一批5G项目申报入库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、项目、产品给予支持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数字办等县直有关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八、强化设施保护
建立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,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、盗用基站电力、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,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。
牵头单位:县公安局
责任单位: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九、加大科普宣传
各级各部门、各通信企业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,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5G科普宣传,消除公众对5G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,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
责任单位:县委宣传部(网信办),县卫健局、数字办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十、强化组织领导
调整充实上杭县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县工信科技局,工作人员由县工信科技局会同铁塔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等公司协调解决,负责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,加强检查指导,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。各乡镇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,协同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。
牵头单位:县工信科技局
责任单位:县直有关部门,基础电信企业、铁塔上杭分公司、广电网络上杭分公司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蛟洋工业区管委会、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5年。
附件:1.上杭县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2.上杭县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项目清单
3.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具体措施